公司注册资本100万,14年资本1500万,18%股东退股后,协议该股东支付300万,税款扣缴48万,通过公司已支付100万,如何做会计分录?可以用1400万日元向这个股东分配红利,但是其他股东不分
更新时间:2020-03-24 05:33:11
问题描述: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14年资本1500万,18%股东退股后,
协议该股东支付300万,税款扣缴48万,通过公司已支付100万,如何做会计分录? 可以用1400万日元向这个股东分配红利,但是
其他股东不分配红利,股东退出的18万日元能转让给其他股东吗? 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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