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为他人在金融机构保证了50万元的贷款,为连带责任保证了。目前借款人未按协议约定偿还利息和分期付款。这笔借款有担保人六人。现在法院的发票送到我,我已经签了字。但是,据我所知,借款人、配偶、
更新时间:2020-03-27 06:41:40
问题描述:
我今年为他人在金融机构保证了50万元的贷款,为
连带责任保证了。 目前借款人未按协议约定偿还
利息和分期付款。 这笔借款有担保人六人。 现在法院的发票送到我,我已经签了字。 但是,据我所知,借款人、配偶、父亲(都是保证人)无法取得联系,收不到发票。 那个法院明年1月开庭的时候,要怎么判决,我必须出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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