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妹因精神分裂被亲人送入市精神医院。住院治疗期内我妹用玻璃镜片割手腕自尽,医院门诊马上通告亲属将我亲妹妹领回家了。回家了后第二天,我妹就跳楼身亡,造成中重度残废。我想问一下:医院门诊应当负
更新时间:2020-03-27 10:02:27
问题描述:
2010年,我妹因精神分裂被亲人送入市精神医院。住院治疗期内我妹用玻璃镜片割手腕自尽,医院门诊马上通告亲属将我亲妹妹领回家了。回家了后第二天,我妹就跳楼身亡,造成中重度残废。我想问一下:医院门诊应当负责任吗?可否提起诉讼医院门诊?还要诉讼时效期间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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