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2015年7月末8月月初的情况下,被企业的公司股东之一叫去九江办事,但仅仅口口声声的,沒有公文。共21天,迄今企业未帮我这21天的人工费,如今企业的公司股东中间合不来,极有可能会拆伙,企业记了我
更新时间:2020-03-28 17:33:35
问题描述:
我还在2015年7月末8月月初的情况下,被
企业的
公司股东之一叫去九江办事,但仅仅口口声声的,沒有公文。共21天,迄今企业未帮我这21天的人工费,如今企业的公司股东中间合不来,极有可能会拆伙,企业记了我请了21天的假。。。事实上企业是了解我要去九江办事的。请问一下,我该问企业要薪水還是问哪个要我要去办事的公司股东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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