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租赁户未按合同规定交货月付或相关花费,超出7日,招标方有权利单方停止协议书,规定退还租用房地产并收走保证金。现合同书期满,租赁户超出多月未结算,觉得保证金早已能够相抵水电气和半月付。可是我
更新时间:2020-04-01 03:04:59
问题描述:
合同条款,租赁户未按合同规定交货月付或相关花费,超出7日,招标方有权利单方停止协议书,规定退还租用房地产并收走保证金。现合同书期满,租赁户超出多月未结算,觉得保证金早已能够 相抵水电气和半月付。可是我觉得,租赁户毁约,理应收走保证金,不能相抵水电气和房租,租赁户应当此外交纳水电气和逾期多月的房租,我的认为,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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