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经建房委员会批准,结婚后在老家的院子里盖的住宅,在1986年开设了购房券,户主是我的丈夫。88年开设土地使用权证写了母亲的名字。老家的人要把这个家和老家一起,姐妹要分五个人。这样的处
更新时间:2020-04-03 06:11:46
问题描述:
1985年,经建房委员会批准,结婚后在老家的院子里盖的住宅,在1986年开设了购房券,户主是我的丈夫。 88年开设
土地使用权证写了母亲的名字。 老家的人要把这个家和老家一起,姐妹要分五个人。 这样的处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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