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与商铺开发商准备签房屋租赁合同,而不是房屋租赁合同。还是很愿意拿下这个商铺的
更新时间:2018-09-17 12:38:31
问题描述:
请问:我在某一商圈内找一商铺准备做甜品店,现已与商铺开发商准备签
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我在审核合同的同时,发现合同完全保护甲方利益,而且有一天条约让我不能接受,合同上写的意思大致是由于第三方原因,政府或行政机关责令取缔这块临时用地时,乙方将积极配合搬离商铺,且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乙方承当一切后果。另外在合同的命名是临时场地使用协议,而不是
房屋租赁合同。开发商解释说由于出租商铺是在室外扶手电梯下搭出来的,没有产证,但不影响办理
营业执照。由于地理位置居佳,我还是很愿意拿下这个商铺的,请老师给我分析下具体的风险,还有如果签合同,如何提出保护乙方我这边的基本权益的条约。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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