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向农村信用社贷款4000元,每年有利息结算和签字,已偿还3000元,2019年8月,银行将借款人告上法庭,借款人收到法院发票,要求偿还借款,这不需要开庭吗?可以撤销诉讼吗,法院已经受理了,
更新时间:2020-04-03 19:54:35
问题描述:
2004年向农村信用社贷款4000元,每年有
利息结算和签字,已偿还3000元,2019年8月,银行将
借款人告上法庭,
借款人收到法院发票,要求偿还借款,这不需要开庭吗? 可以撤销诉讼吗,法院已经受理了,可以支付诉讼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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