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和挂靠公司签订的挂靠协议,公司不退,今年五月份公司向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8-09-17 20:49:50
问题描述:
我2013年六月22从别人手里花6000元买了一辆二手货车。货车是挂靠在运输公司的,直接和挂靠公司签订的挂靠协议,押金三千,交了五个月的管理费一千元,到十一月的时候车子不见了,报案登记了我当时也通知了公司,警察局开了遗失证明,后面我去找公司退押金,公司不退,因为押金只有三千元钱,所以我也没有再找公司了。今年五月份公司向法院起诉我,要我陪一年多的管理费4000元违约费5000元,律师费5000元,还有
诉讼费。因为时间太长我合同,和押金收据,和警察局的遗失证明都不见了。现在遗失证明可以找警察局开,
其他都不见了。我该怎么维权,有几点我还想问一下,我当时通知了公司的,但是我没有证据证明我通知了公司的,合同规定我每月交200元的管理费,我没有交管理费,公司也没有通知我。我该不该陪管理费。合同规定有一方违约需赔偿5000
违约金和律师费,我够不够成违约。我押金收据不见了。但是合同上写的有押金3000,我的押金退得了不。合同不见了,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证对方的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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