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香港人的房屋和停车位,有房产买卖合同书和停车位产权过户补充合同,房屋一切正常产权过户了,之后楼价涨了,小区业主感觉亏,不将停车位产权过户,早已已过限期小区业主毁约,可是小区业主回了中国香港,换了号
更新时间:2020-04-18 19:36:25
问题描述:
买来香港人的房屋和停车位,有房产
买卖合同书和停车位产权过户补充
合同,房屋一切正常产权过户了,之后楼价涨了,小区业主感觉亏,不将停车位产权过户,早已已过限期小区业主毁约,可是小区业主回了中国香港,换了号,不清楚家庭住址,联络不上,去法院起诉却不可以立案侦查,说沒有被告的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不可以提起诉讼?不清楚怎样才可以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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