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月22日去上班,根据规定,我们2月23日后开始工作,我就像经理说的2月22日离开,他们说几天的年假不是工资,我同意,但是现在我已经提议离开三天,他们不把工作当作我离开前的理由,这是合理的?
更新时间:2020-04-21 13:39:26
问题描述:
你好,我1月22日去上班,根据规定,我们2月23日后开始工作,我就像经理说的2月22日离开,他们说几天的年假不是工资,我同意,但是现在我已经提议离开三天,他们不把工作当作我离开前的理由,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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