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彼此2008年已把一处相互房产公证赠予独生闺女,因小孩小一直没产权过户,2012年离异,男性二婚有分别心不愿办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假称房本遗失,擅自把房地产拿来质押,房产证是男性姓名,那时候离婚协议
更新时间:2020-04-26 10:16:24
问题描述:
夫妇彼此2008年已把一处相互房产公证赠予独生闺女,因小孩小一直没产权过户,2012年离异,男性二婚有分别心不愿办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假称房本遗失,擅自把房地产拿来质押,房产证是男性姓名,那时候
离婚协议书上又标明此房地产已赠予闺女。闺女归女性抚养。问如今女性该怎么办,,能提起诉讼他吗,他能注销赠予吗,能够 申请财产保全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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