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办啊!!!
更新时间:2018-07-04 12:08:35
问题描述:
我是2005年11月20号在昆山工地摔伤出的事情,而我是2006年10月17号申请
劳动仲裁建筑公司的,2006年11月15号开庭劳动仲裁,裁决书我是2006年11月30号拿到的,要求确认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现在我和公司事实劳动关系已存在,我在一年内没有去申请
工伤认定,而是我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后,我是2006年12月7号才去申请工伤认定不是一年已经过了我是2005年11月20号在昆山工地摔伤的事情有没有超过申请工伤时效啊!!还有就是我2005年11月22号我是腰椎粉碎性骨折动了手术钢板,公司并负了前期医疗费,我一年过后还要手术取钢板,现在我钢板还没有取,我马上还要取钢板,那么从我取钢板那天开始我是不是还有一年时间可以到法院以人身损害起诉啊!!!请律师看看我的事情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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