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在湘潭今荣外滩购买120平方米商品住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房地产公司按2%的权利税征收,我是第一套房的政策,开发商说我的权利税是1%,另外1%的权利税要求证明房地产局自己申请领取是对的吗?
更新时间:2020-04-28 13:07:58
问题描述:
今年6月在湘潭今荣外滩购买120平方米商品住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房地产公司按2%的权利税
征收,我是第一套房的政策,开发商说我的权利税是1%,另外1%的权利税要求证明房地产局自己申请领取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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