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12月在成都农村家庭被征用公有土地,自征用之日起,2009年1月发放土地补助金,2010年以前被征用公有土地用于商业用地,在重新支付土地时,但我的孩子在2008年10月30日出生时不应享
更新时间:2020-04-30 08:40:17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12月在成都农村家庭被
征用公有土地,自征用之日起,2009年1月发放土地补助金,2010年以前被征用公有土地用于商业用地,在重新支付土地时,但我的孩子在2008年10月30日出生时不应享有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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