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月31日和人车相撞,交通警察是主从责任,我是主从责任。对方在11月2日定损后,4s店没有给他使用原来的门,他不想换门,修理时间推迟,修理车到11月20日左右。现在被委托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是1
更新时间:2020-05-01 12:41:54
问题描述:
我在10月31日和人车相撞,交通警察是主从责任,我是主从责任。 对方在11月2日定损后,4s店没有给他使用原来的门,他不想换门,修理时间推迟,修理车到11月20日左右。 现在被委托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是1900元以上,能给我吗,能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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