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对方司机负主要责任,治疗费用由对方交强险支付。我当时要求对方负主要责任,我不知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9-24 15:17:14
问题描述:
今年四月份在桃村一路口发生的车祸,当时我骑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由西向东靠边慢速行驶,在过十字路口时,身后上来一辆大货车超车后突然右拐弯,将我别倒,我双腿被其后轮压伤,货车司机拐弯后停下并报警。我被120紧急送往桃村中心医院,经CT检查,筋骨无碍,只是软组织损伤严重,肿得厉害,头面部擦伤流血。然后,交警判对方司机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治疗费用由对方交强险支付。我当时要求对方负主要责任,被拒绝。本以为伤情不重,就签字了。住院十多天后,经对方司机和医院同意,出院休息治疗。一个月后仍肿疼不止,双膝不能弯曲,经
烟台山医院核磁检查,发现双膝积液,半月板均有损伤,需继续治疗。现在半年过去了,已能慢慢走动,但仍不能正常行走,不算误工费光医药费就花去近两万元了。而对方司机一再催促,要我将药单和病例发给他的保险公司。我不知该怎么办?该如何了结,很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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