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什么的,所以我要求她赔偿违约金,她不是房屋所有人我和她签的合同有效不?
更新时间:2018-09-27 13:07:54
问题描述:
是这样的,我上个月6.28租了一个2房一厅的房子,押二付一,当时给了6000块钱。当时和我签合同的说是房东的女儿,当时怕被骗也要求说要看
房产证,可是她说她父母都在深圳房产证都在她父母那里,没办法给我看房产证。当时觉得房子是她父母的也没多想就签了。上个星期天她发短信说她父母要回来住,让我马上搬走,说到时候把押金退给我,我当时肯定是不肯了,刚搬过来还没一个月,而且让我搬走又得找房子,还要搬家费、中介费什么的,所以我要求她赔偿
违约金,刚开始的时候她不肯,而且说她不是房子所有人,说和我签的合同无效,后来我说要去告她,她说考虑下,过一天发短信给我说给我违约金,让我在25号搬之前走,说在我搬走那天给我违约金,我当时不肯,要先给违约金和押金才搬,后来她不回我短信,于是前天我发短信给她,让她过来收房租,没回,打电话也不接,我估计是想拖延时间,到我过期交租,就说我违约。后来想去
公证处办理一个租房提存公证,结果公证处说我的合同没有在房管局备案,没办法公证。想咨询下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就只能忍气吞声的搬走?她不是房屋所有人我和她签的合同有效不?我该如何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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