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出纳员,2012年年底社长离家出走了。我以个人借款的名义从公司社会保障账户取出11万元,支付了10万元给他担保的借款人。除此之外的我把国税交给了他。这些没有开收据。我告诉法院的人我直
更新时间:2020-05-16 10:37:19
问题描述:
我是公司的出纳员,2012年年底社长离家出走了。 我以个人借款的名义从公司社会保障账户取出11万元,支付了10万元给他担保的借款人。 除此之外的我把国税交给了他。 这些没有开收据。 我告诉法院的人我直接用现金还给了老板。 我家搬家了,借的钱什么的都没有了。 现在法院要求我还这笔钱,我简直负担不起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