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财产界定问题。以我个人名义并使用住房公积金与当地房地产公司签署了正式购房合同。但是考虑到2016年12月31日之前
更新时间:2018-09-27 18:01:44
问题描述:
请问关于婚前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财产界定问题。我是女方,今年27岁。2016年6月22日,以我个人名义并使用
住房公积金与当地房地产公司签署了正式
购房合同。首付共16万,由于是期房,地产公司有首付分期付款的免息活动,直至2016年12月31日前交齐首付款即可(目前首付交了6万,后续还款我决定由我自己独立承担,还款方式是个人单位工资卡账户)。但是考虑到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我和男朋友要考虑领证结婚。由于这套房子是靠自己努力买的,为了以后长远考虑希望属于自己。所以想寻求顾问的理论指导和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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