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一公司股东将公司股权转让另一公司股东,由于如今成立公司并不一定验资报告,因为担忧签署低价位转让合同(事实上并沒有真实将上百万给到购买方)担忧今后引起债务纠纷,因此签署无尝转让合同,税务变更时
更新时间:2020-05-16 19:33:49
问题描述:
一家
公司,一公司股东将
公司股权转让另一公司股东,由于如今成立公司并不一定验资报告,因为担忧签署低价位转让
合同(事实上并沒有真实将上百万给到购买方)担忧今后引起债务纠纷,因此签署无尝转让合同,税务变更时,税务局规定提供无尝出让原因。这一原因应当怎么讲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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