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我可以要求公司将差额补偿给我吗?
更新时间:2018-09-28 19:00:52
问题描述:
我在2011.05.14在公司发生了工伤,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在我已经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按照合同我一个月内就可以和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收到劳动能力鉴定书半个月了,但我还没有收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收到了能力鉴定书一般要多长时间才收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呢? 2.公司说我辞职后不给我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我应该怎样追回呢? 3.还有我工伤期的工资公司按20元每天发放给我,但我工资是2000元每月左右,我可以要求公司将差额补偿给我吗? 4,我住院期间是不是要给我发伙食费,如果要发标准是多少每天? 5.我在公司还差一个月就一年了,和公司鉴定的劳动合同到今天还没有交给我们,公司这样做行吗? 6.在今年的三月份和公司鉴定了一份什么外出培训的合同,公司也没有交还给我们,但公司讲的所谓培训只是外出工作,现在我们辞职了公司要扣我们哪次外出的车费和出差补助费,但去之前并没有说要扣这个费用,早期辞职的人也没有扣这个费用,就是因为辞职的人越来越多,公司就无理的扣了我们的车费和出差补助费,我可以要求公司把这个费用交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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