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工资一月1800元,在幼稚园工作中,上班时间为10月12号工作到31号。总共19天,以并不是2号工作为原因,只给工作日内薪水,并另说每日50元,后以不符劳动合同法为原因,说不上一个月整,没有办法
更新时间:2020-06-03 08:56:48
问题描述:
实习期工资一月1800元,在幼稚园工作中,上班时间为10月12号工作到31号。总共19天,以并不是2号工作为原因,只给工作日内薪水,并另说每日50元,后以不符
劳动合同法为原因,说不上一个月整,没有办法给薪水,并强制规定再次工作,应当该怎么办?常常激发无固定不动班集体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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