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购车人违约不按时提车货在单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退还,能得到双倍违约金的赔偿吗?损失的银行利息能得到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8-10-04 09:56:33
问题描述:
本人今年10月中旬在某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上面写明了提/交货时间为11月15日左右,并且规定了双方的
违约责任:1.如果是购车人违约不按时提车货在单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退还,2.如果是4S店违约,不能按时交车,则退还定金。现在该4S店在11月15日说有一辆车,被她同事定走了,下一批在月底到,到时候给我,到了月底又说暂时没货,一直拖到现在,现在告诉我元旦可能有货,注意是可能,但是听口气元旦有车的可能性很小。请问:1.我根据
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能得到双倍违约金的赔偿吗? 2.本人在11月15日前将购车款已准备好,原本是存在银行的,因为4S店未按时交车,损失的
银行利息能得到赔偿吗?如果能得到赔偿,应该怎么做?如果得不到赔偿,又该怎么做呢?因为是突然决定买车,事先没做好功课正在后悔中!请大家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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