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主合同约定有按天支付违约金的条款,还是因为有逾期条款,这样担保期也过了。
更新时间:2018-10-04 10:12:20
问题描述:
请问
主合同约定有按天支付
违约金的条款,此主合同的履约期届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买方收货未按主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后陆续支付一部份货款。我是担保人,担保期限是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是“即销即回款”,“即买方收到的货销售掉后立即回款,对于已售未回款的货物,一经查实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款给卖方,逾期按0.1%/天收取违约金”。 请问这种情况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是否应从主合同的约定的货物销售后5个工作日之内算起?这样的话担保期就过了。还是因为有逾期条款,造成履行期不明确,要按
宽限期届满时间算起?如果按宽限期届满时间算起,如何确定宽限期届满时间?货物销售时间的5个工作日后是否就是宽限期?期间双方有过对帐,第一次对帐时间可否算做宽限期届满时间?这样担保期也过了。还是按最后一笔回款之后算起或起述时间算起?这样担保期就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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