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合同,现在因为公司有理由说服我回来,还在试用期,我在网上看到,因为个人不合格,不需要支付补偿,如果公司原因,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现在公司只愿意给一个星期,那么合理?
更新时间:2020-06-08 23:49:02
问题描述:
我已经与公司签订了
合同,现在因为公司有理由说服我回来,还在试用期,我在网上看到,因为个人不合格,不需要支付补偿,如果公司原因,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现在公司只愿意给一个星期,那么合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