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还是可以申请宣布婚姻无效,从技术上结婚记录是能消除的吗?
更新时间:2018-10-12 09:06:12
问题描述:
如果男方患有睾丸发育不良导致少精而不能生育,算不算是符合
婚姻法里患有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疾病的范围?那这样的婚姻是
无效婚姻吗?是离婚换绿本还是可以申请宣布婚姻无效,从而清除婚姻记录呢?
补充:婚检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女方男方的这一情况,结果二人就把
结婚证领了。大概在一周之后又通知二人去了民政局并把这一情况告诉了女方,并让女方在化验单上签字(化验单的日期不清楚),这能成为有利因素吗?
恳请知情者、从业者,特别是专家解答,或者,从技术上结婚记录是能消除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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