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了裁决,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更新时间:2018-07-05 17:40:2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需要您帮助解答。事情是这样的,公司不跟我朋友签劳动合同,我朋友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但是仲裁员之间有不同意见,最后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了裁决,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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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
    1、符合《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1)申诉人是与本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含继承人、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诉人;
    (3)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和受诉仲裁委员会管辖。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期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提报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与案件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资料;
    3、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手续;
    4、当事人对仲裁主体有异议的,还应提交主体资格的证明资料。
    三、办事程序:
    1、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申诉书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即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及时报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批。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对《立案审批表》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6、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
    7、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之外,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裁终局的,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四、办理时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15日。
    2018-07-05 17: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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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受案范围:  本委受理省属、中央、部队驻穗单位与外来工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委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受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五)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六)、申诉人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七)、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07-05 17: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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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2018-07-05 17: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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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仲裁员之间有不同意见,最后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了裁决,这样合法吗?
1.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或者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
全部3个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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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在裁决书上没有签名,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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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后仲裁庭直接作出了裁决,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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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和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并请结合有关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附带说明,请尽快去法院起诉,因为人损赔偿时效只有1年! 千万别错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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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觉得我单位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那要看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离开单位需要支付培训费,你就可以不支付。如果单位坚持不给,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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