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请问此超生后会引发的一些事情: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何算?
更新时间:2018-10-16 23:35:19
问题描述:
南宁的夫妻生育一个小孩后
离婚,但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不知女方已怀孕,后来女方个人坚持生下了小孩,双方也没有复婚(已证明是双方亲生小孩)。请问此超生后会引发的一些事情:1、男方是否会牵涉到超生责任,会不会遭受到被开除公职等处罚?2、相应的
计划生育罚款、政府
征收社会抚养费等,男方是否也要承担?3、女方一直没找工作,住在父母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何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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