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没有事先通知房东,也没有以续租为理由。扣除押金,合同只规定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合同于6月9日签订。合同于6月8日到期。我没有在有效期内违约。房东的做法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6-28 16:41:55
问题描述:
房东没有事先通知房东,也没有以续租为理由。扣除押金,合同只规定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合同于6月9日签订。合同于6月8日到期。我没有在有效期内违约。房东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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