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履行过赡养义务。现任妻子与其子有权利不将男方的那份财产不分与女儿吗?或者提起诉讼要哪些条件与证据?
更新时间:2018-10-18 03:28:58
问题描述:
男方与前任妻子离婚后,有一女,后重新组建家庭,有一子,男方也履行了女儿18岁前的
抚养义务。女儿十几年在外没回过男方家里,只在母亲家,也没打过电话,还口头上说过要与男方断绝父女关系,没有履行过
赡养义务。在男方没有里遗嘱的情况下,现任妻子与其子有权利不将男方的那份财产不分与女儿吗?或者提起
诉讼要哪些条件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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