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自什么是设立

更新时间:2021-08-19 09:20: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地役权作为《民法典》中规定的用益物权,它基于合同所订立的,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地役权是一个怎么的权利,不知道什么时候设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地役权自什么时设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地役权自什么是设立

一、地役权自什么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三、地役权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四、地役权涵义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从《民法典》的规定中我们知道,地役权自签订合同时设立,同时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土地使用权装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合同有约定的除外。以上就是地役权自什么是设立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双方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请问:王某地役权何时设立?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什么条款?要怎么写地役权合同?
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 (3)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地役权怎么写协议?求最新的地役权协议范本!
您好,应该针对您具体情况写协议
签订地役权合同,合同生效时即取得地役权吗?
你好,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你好,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
请问地役权的种类有哪些
你好,地役权的种类如下: (一)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实现方式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可在供役地上为一定的积
什么是房地产地役权登记
你好,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
设立公司流程是什么?
可以直接与公司法方面的专业律师张杨律师直接面谈即可。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哪些
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形式,分别如下: 1、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
本项目由公司承包并转让给第三方。谁负责这个?
你是个人还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在农村老家购买的土地上加盖城乡印章有用吗?它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办理用地及建房审批手续的难受法律保护
自己的地租给私人种上了树到期了他不刨我该怎么办。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的与依据你们的合同确定
问题一:西安阎良区振兴乡谭家村宅基地每平米有没有参考价?
法律分析:规定了受理范围,纠纷处理规则,诉讼主体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法律
乌兰察布修建房子可以怎么给补偿
有补偿。可以按照当地的拆迁标准及集资时所占的比例补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