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依其发生根据可以分为依法律行为而进行的物权变动,以及非依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依法律行为进行的物权变动,是指以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或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为基础进行的物权变动。此种物权变动必须遵循物权公示的一般原则才能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对物权保护的主要方式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从上文我们知道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