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于民间的借贷行为愈发普遍,而且宏观经济形式的变化,也使得借贷双方从亲友、熟人扩大到一些以放贷为业的投资公司、高利贷经营者,这一系列的变化导致民间借贷的事实真伪难辨,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合法性也遭到质疑。
目前,在我国“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即发生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是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的。 究其原因,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环节的合理补充,具有融资方式灵活、手续简便、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可以极大缓解个人紧急资金需求和解决中小企业、个人业主的融资困难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所以,民间质押合法。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而当债务人将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这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质押是合法的,但是民间质押要满足法律关于质权设立的规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民间质押合法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