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否完全出资,并不直接影响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归属,只是参考因素之一,在实际出资人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情况下,股权由实际出资人所得,但应当对公司承担未缴足的缴纳责任,承担股东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创始人虽然不出资,但是其自身拥有稀缺的资源。有些创业项目,创始人拥有一些特殊的资源,如顶尖的专利技术、独一无二的客户资源、具有独占性的渠道、即为优秀的创业团队等,这些都足以弥补创始人没有出资的问题。
2、在股份分配方面,创始人仍需要保持控制权。虽然创始人团队并不出资,但鉴于用于上述的资源,加之这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投资人是对此是已经认可。在股份分配方面,建议创始人团队至少保持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股份,除了保证控制权以外,还能减缓因后续融资带来的股权稀释问题。
3、投资人对创始人团队转让股权予以限制。实务中,投资人可能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限制性条款,限定创始人团队在约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权(变现)。
4、双方实际占股比例,要根据公司估值、投资人实际出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综合确定。最终确认创始人和投资人双方股权占比时,结合双方认可的公司估值、投资人实际出资金额、投资人的保障性权利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约定的因素对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
1、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2、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3、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出资无所有权呢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无所有权来说,如果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是根据产权的性质进行划分,同时也要征求国家法律的标准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