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基本分类

更新时间:2021-11-10 12:20: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利,物权是权利人基于特定物而享有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物权人的物权不受他人的非法侵害,那么物权有哪些分类。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物权的基本分类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物权的基本分类

一、物权的基本分类

(一)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三)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四)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五)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二、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物权也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三、物权法定原则的意义

(一)物权具有绝对性,任意创设物权将会妨碍不特定第三人的自由

(二)整理物权类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促进物尽其用

(四)物权法定原则可保障完全的合同自由

(五)物权法定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与便捷

物权的基本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所有权和限制物权、有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五种。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物权的基本分类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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