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如何证明土地所有权

更新时间:2022-02-08 20:11: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土地划拨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足额缴纳补偿安置费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这在当今社会是非常常见的法律行为,比如一些公共用地,经常是土地划拨的方式取得的。今天找法网小编详细的为您解答划拨土地如何证明土地所有权问题,希望对大家在面对类似问题时有所帮助。
划拨土地如何证明土地所有权

  一、划拨土地如何证明土地所有权

  政府划拨的土地通过办理土地证证明使用权。

  (一)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二)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归谁所有

  应当归当地政府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划拨土地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公益目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

  (二)行政行为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三)无偿性

  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四)无期限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政府划拨的土地通过办理土地证证明使用权。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的带来关于划拨土地如何证明土地所有权的相关法律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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