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浮动抵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这条规定的就是“浮动抵押”。浮动抵押,或称企业担保,是指企业以现有资产设定的一种担保,其标的物为企业现在及将来的总财产,包括企业全部的动产和不动产、无形财产及各种法律关系。在担保设定之后,企业可以继续以作为担保标的的财产从事经营,其资产仍可正常使用收益及处分,而新取得的财产则自动纳入担保物中。在发生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例如,债务人违约,债务人公司发生停产或破产清算等时,担保物才特定化、浮动担保遂成为固定担保或强制性的担保。我国物权法仅规定可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等动产做为浮动抵押的抵押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浮动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中的浮动抵押包括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主要在于浮动抵押人具有自由处分被抵押财产的权利,造成抵押标的具有不稳定性,担保权人的利益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其利益的实现。
浮动抵押是一种创立于英国衡平法的担保制度,具有鲜明的英美法特点,普遍应用于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在成文法中主要规定在公司法和破产法中,在美 国则出现在《统一商法典》中。由于浮动抵押的特殊性,在大陆法系一般均作为特殊担保对待,一般规定于单行法中。
《民法典》对于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动产,而把不动产、知识产权、债券等排除在浮动抵押标的物范围之外,允许浮动抵押的物范围较窄。《民法典》对用于固定抵押的物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动产、不动产都可以抵押,允许固定抵押的物范围较宽。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要利用动产来进行抵押的话,完全是可以的,我们国家《民法典》对此也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是利用浮动抵押来进行处理的话,法律当中对于抵押客体和主体有明确规定。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接受浮动抵押之前债权人最好对标的物做出准确评估。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浮动抵押规定是什么的法律知识。 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