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4-16 17:31: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有哪些?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对于这样的一系列问题,小编相信有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很多人的心中对这些都存在疑问,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一、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一)债权人占有动产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因此,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于消灭。但如果债权人因侵权行为丧失占有的,经诉请回复占有而重新占有,则留置权受影响。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间接占有,可以是单独占有,也可以是共同占有。至于占有的原因,多数国家民法要求只要非因侵权行为占有即可。

  (二)牵连关系

  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才能成立留置权。此为各国立法之通例。然何为有牵民法典连关系,各国立法及学说颇不一致,主要有债权与债权牵连说(请求权牵连说)和债权与物牵连说两种主张。债权与债权牵连说认为,留置权人对于相对人的债权,与相对人对于留置权人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须产生于同一法律关系,为有牵连关系。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参见《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企业之间的留置权不要求具备此要件。

  (三)履行期

  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亦即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方能成立,而不问债务人是否构成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迟延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因为留置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而债务是否履行,只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确定。如果债务人的义务尚未到履行期,则无法判断债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债务,从而若允许成立留置权,就意味着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各国民法均将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作为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四)无妨碍留置权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时。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因而上述三个条件,被称为留置权成立的积极条件。但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因而该条件被称为留置权成立的消极条件。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有以下几项:其一,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留置权是一种财产权,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其适用,其二,留置财产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其三,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

  留置权的权科留置权一经成立,债权人就成为留置权人,依法对留置物和债务人事有权利。留置权人的权利是留置权效力的最直接体现,是债权人得以实现其债权的根本保证。

  债务关系建立时,债权人为了使得自己的债权更有保障,一般会要求对方用房产证等来抵押,或者是要求将动产留置。这样可以督促对方偿还到期债务,若是不还的,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置抵押物或者是留置物。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一)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二)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过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三)动产与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三、遗失物善意取得留置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遗失物善意取得留置权在法律上的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构成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请问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哪种情形下算善意取得?
你好。卖方无权处分,合同有效,买方对卖方无权处分不知情,买方已支付合理对价,不动产已登记/动产已交付。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留置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第三人应为善意取得。
留置权善意取得什么意思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财产占有人向第三人转移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留置权为什么不能善意取得
留置权能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留置权的标的与动产质权同为动产,两者性质类似,
盗赃物能否善意取得留置权
盗窃赃物是否适用于善意取得,需要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
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
股东的固有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知情权,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固有权利。法
解散后公司外债如何偿还
公司解散后对外的欠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的时候偿还。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最近经营的不太行
跟公司发生纠纷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第三人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仍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且该纠纷为劳动纠纷的,起
我需要东莞律师谢谢
您好,建议报警,或者起诉
代县律师吗?
如果需要找律师打官司,可以有两个途径找律师,第一是法院合作的免费的法律援助的律师,第二个是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
你好,请问一下公司两个岗位合并,作为员工不同意,如何解决
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单位提出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