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以及什么是动产质押

更新时间:2022-06-24 10:2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使用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包括质押物是法律允许流通或者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当事人必须要签订质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质权人有保管质物的义务等。动产质押的意思就是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将自身的动产交付给债权人,以此来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使用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以及什么是动产质押

  一、使用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

  使用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是: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

  二、什么是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三、动产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在于:

  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

  2.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综上,找法网提醒您毒品、管制枪支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可以设置质权,法律规定的可以转让的动产可以设定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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