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本身具有的特性如下:
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找法网提醒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3.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两个方面: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积极权能分别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
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即拾得人不取得所有权。基于拾得人享有遗失物所有权的合理性分析,捡拾人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并经过一定程序才能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1.必须是无人认领的遗失物;
2.须为动产;
3.拾得人主观状态为无权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