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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口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更新时间:2020.07.07    浏览量:

摘要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已开始缴费。缴费对象为具有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海口城乡居民养老金为145元/月高出国家标准75元

13日从海口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口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145元/月,高出国家标准75元。

据了解,截至2016年6月底,海口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418243人,比上年增加34239人,增幅为8.92%;参保离退休人员97626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821人,增幅为4.08%。

2016年1-6月,共支付9.7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4.1亿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273元。海口市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琼府[2015]17号)文件精神,4月15日前完成了全市81850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任务,人均调增181元。

2016年7月海口市政府出台《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把原来按户籍划分的新农保和城镇居保2个制度进行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了原来险种过多和城乡差别的问题,广大农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待遇标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全部实现了统一。

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是31.48万人,其中待遇领取9.4万人。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1年开始,经过了5次调整,现在调整为每月145元,这个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每月70元高出75元。

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海口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发放的养老金金额已达到1400万元以上,为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经办机构每年4-6月开展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2016年度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比例为98.59%,未进行资格认证人数为1312人。对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将按规定做待遇暂停发放处理,待其进行资格认证或提供生存证明后,经办机构再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7741万元,支出12292万元。社保基金各项收入及时到位,养老金支付正常,基金运行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