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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最新动静

更新时间:2020.07.09    浏览量:

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事变,经市当局赞成,抉择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继承实施与城镇住民医疗保险费、新型农村相助医疗保险费同步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关照如下:

一、征收时刻

我市2016年度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齐集征收时刻为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齐集征收竣事后转为一般征收。

二、征收步伐

(一)齐集征收。城镇住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事变由社区认真。市社会养老保险局分村、社区提供已参保缴费职员纸质和电子征收名册。社区为缴费职员开具地税部分提供的缴费收条,将缴费金额挂号并录入电子表格,征收的保险费实时存入地税部分指定的银行账户。齐集征收竣事后,将征收凭据和资料移交给市地税局,地税局将缴费明细和缴费凭据于2016年1月31日前移交给市社会养老保险局。

农村住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事变由各镇街道财务所和村认真。村协办员为缴费职员开具财务部分提供的缴费收条,将缴费金额挂号并录入电子表格,征收的保险费实时存入财务所指定的银行账户。齐集征收竣事后财务所将保险费划入社保基金财务专户,并将征收凭据、《缴费明细表》和银行解款进账单复印件于2016年1月31日前移交给人社中心,履历收及格后,人社中心将资料上交市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一般征收。各镇街道人社中心在齐集征收竣事后,行使财务部分提供的缴费收条举办一般征收,每月尾将征收的保险费实时存入财务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携带银行解款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征收凭据和《缴费明细表》到市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参保职员成立个人账户。

各镇街道及相干部分应增强对2016年度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事变的组织率领,逐级签署方针查核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