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台湾通行证探亲签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惠州本地户籍市民
2、申请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由惠州市及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注:惠州市现还没有异地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业务)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3、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及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代办时,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赴台探亲:提交台方出具的探亲、团聚或探病“入台许可”,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在台居住证明。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申请时须交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暂住证明或居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领取申请表:
1.前往惠州市及各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可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gdcrj.com/index.htm)的表格下载申请表。
提交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及资料。
办理地点:
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2-2811277、114政务热线
投诉电话:0752-2829917
惠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中队
地址:惠城区下埔大道12号 港澳城二楼
咨询电话:0752-2111061
投诉电话:0752-2111063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注:星期五下午4:00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进行系统维护不对外接待)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30元。
D签注:发给赴台定居、返台事由的人员,签注一项15元。
J签注:发给赴台居留、返乡、依亲的人员,签发三年多次签注,签注一项15元。
T签注:发给赴台探亲、团聚、探病的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签注,签注一项15元。
X签注:发给赴台学习的人员,根据台办部门《赴台学习证明》核准的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往来签注,签注一项15元。
Q签注:发给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签注,签注一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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