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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超速如何处罚?

更新时间:2020.12.16    浏览量:

摘要

会扣除3-6分并扣除一定的罚款。《道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一、驾驶员超速如何处罚?

超速处理如下:

1、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的处罚是: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罚是: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罚是: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罚是: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罚是: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罚是: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二、车速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以下行车速度规定:

1.《道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3.《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条例》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在近几年中,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日益增加,为了更好的保障道路的治安和秩序,国家也是规定所有的驾驶员都必须遵循交通法规,其中也明确的规定了严禁出现超速驾驶的行为,如果出现了超速行为,交警部门也是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同时也会扣除驾驶员的驾照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