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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四川最新隔离和核酸检测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4.20    浏览量:

摘要

4月1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对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2021年4月四川最新隔离和核酸检测政策有哪些

入境人员

对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措施,集中隔离期间第1、7、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至少采用2种试剂平行验证(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并进行1次抗体检测(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不进行抗体检测;已进行抗体检测的,其结果不作为医疗筛查和诊断依据)。

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各地应闭环接回(返回外省人员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由社区严格落实7天内居家健康监测,于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在其他省份完成14天集中隔离、未完成7日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境来(返)川人员,须实行7日居家健康监测,于抵达目的地后次日和第7日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国内人群

低风险地区的来(返)川人员,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其他省(区、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了信息互认机制和规则的健康码绿码可自由通行,不得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

国内出现本土疫情后,各地应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国内本土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试行)》(川疫指办发〔2020〕27号)要求,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和信息报告。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