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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个人旅游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如何申请

更新时间:2021.03.11    浏览量:

摘要

当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过期后,就需要续签了,那么惠州个人旅游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如何申请呢?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内容为大家解答,希望能有所帮助。

惠州个人旅游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如何申请

主管部门:惠州市公安局

受理机构: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办理对象:惠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办理条件:惠州市常住户籍居民、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惠州的军人

所需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个人赴香港(澳门)旅游申请表》1份(申请表格可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领取或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crj.com/下载(可复印使用)。申请人近期相片1张(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的须提交正面免冠数码相片回执)。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交验原件。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交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4、已向公安机关通报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总监、科研、医疗、大中专院校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及其他通报备案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有关单位意见(可在申请表中填写),办理证件和领证时须提交工作单位书面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意见。

5、办理团队旅游的,还须提交旅游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请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

窗口办理流程:

首次、换发、补发申请证件的:受理(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批(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证(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发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人

其它:受理(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批(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发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非敏感人员再次申请签注的:网上提交申请(http://www.gdcrj.com/wsfwdt/wssq/)→受理(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批(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发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人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领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签注:20元;二次有效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签注:40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