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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司集体户设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11    浏览量:

摘要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公安派出所核准,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或者本单位享有房屋使用权;有居住在本单位集体宿舍且相互之间无家庭成员关系的职工;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确有必要设立单位集体户。

  深圳市深圳市公司集体户设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已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单位,录(聘)用在职人员10人及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尚未立户且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注册登记地址设立单位集体户,注册登记地与办公地不一致的,也可在办公地址设立单位集体户,一个单位只能设立一个集体户:

  1.单位或法人代表在注册登记或办公地址有合法房屋产权;

  2.单位或法人代表在注册登记或办公地址无合法房屋产权,但在本市范围内的注册登记或办公地址已依法连续租赁办公用房三年以上,并经现租赁房屋产权人同意立户;

  3.党政机关、团级以上驻深部队、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及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办理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