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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再婚又离婚的赔偿规定

更新时间:2020.04.09    浏览量:

摘要

夫妻之间如果觉得婚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在实践中,会出现婚姻中的一方有家暴行为或与第三者同居的行为,出现这种行为的一方为过错方,离婚时另一方应得到相应的赔偿。那新婚姻法对再婚又离婚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对再婚又离婚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正常情况下没有赔偿。具备《婚姻法》法定条件的才可以要求赔偿。

《婚姻法》规定的赔偿情形如下: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怎么确定?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限额。但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参考以下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对再婚又离婚的赔偿规定与普通情况下的离婚是一样的。夫妻中如果没有存在过错方,则不会涉及到赔偿,如果存在过错方,无论是否再婚,另一方都会获得一定的赔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无过错方要求对方赔偿,应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之后将不能再就赔偿问题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