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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问题

更新时间:2021.02.01    浏览量:

摘要

住房问题一直是中国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一般在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银行会要求提供贷款担保。所以就出现了许多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今天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济宁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的相关问题。

关于济宁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问题

一、房产抵押贷款担保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借款人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自住住房或自有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的一种贷款担保方式,房产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其中,购买自住住房所在楼盘已竣工验收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手房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购买期房、经济适用房,因征收产权调换的房屋以及异地购房的以自有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申请贷款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若不具备抵押条件须以自有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那什么是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呢?是指借款人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自住住房或自有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而申请的一种贷款担保方式。采用该担保方式,好处是能减少借款人贷款成本,无需缴纳担保费用,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但缺点是作为贷款抵押的房产必须将房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贷款额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抵押房产如需评估房产价值的,则会增加购房费用。

二、济宁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

是指依法成立的住房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借款申请人向住房担保公司申请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应当将其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依法向贷款人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按照规定缴纳住房担保服务费。住房担保公司为借款申请人提供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应当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是指经批准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该担保方式一般适用于“五证”齐全的,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期房。采用该担保方式,好处是借款人只需在柜台提交材料、签署合同,其他相关手续等,其它可委托担保公司代办,为缴存职工节约时间和减少路途劳顿,由担保公司办理全程担保手续。缺点是住房担保公司需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担保费,这就相应增加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

在济宁先阶段的政策和条件下大多数的公积金贷款都是由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办理的,我们希望在以后可以出台更多的政策让公积金更好的服务职工,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这就是今天找法网小编带给您的关于济宁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